The Secondary Capital

Introductory essay

陪都(性質相同或相近的有「行都」、「留都」、「副都」或「別都」等)指一個國家在首都之外另外设立的都城,一般不設中央政府機構,通常不是全國的政治中心。陪都至少都是区域性的中心城市,个别陪都实际就是全国性的政治中心或实际上的首都。与此相关的陪都制度是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。

行都、留都、別都、陪都等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意思,但含義略有差別。如通常是首都遷徙後原來的首都作為留都,具有臨時性質的實際首都稱為行都。比如,南宋紹興八年定臨安為行都,建康改為留都。明朝遷都北京後南京作為留京(又稱留都)。1932年淞滬抗戰後曾以洛陽為行都,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以西京(即西安)為陪都,同年還都南京。1937年11月因中日全面開戰,日軍快要進犯南京而將中央政府遷移到重慶,之後重慶市成為中華民國陪都直到二戰結束還都南京為止。

东亚汉字文化圈的“陪都”、“留都”、“副都”制度相对现代地缘政治分析来说有些是临时首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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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亚陪都 编辑

纵观世界历史,陪都制度只存在于以古代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文化圈各国,它始于中国西周时期的“两京制度”,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的创举,但并非世界独创。作为与首都同时长期设置的都城的陪都是“多重首都”制度的一种。而作为战时或其他特殊时期使用的陪都则是“临时首都”的一种。

历代陪都的设置,大体分为五种情况:

首都不在全国的地理中心而偏于边地,不利于统治者管辖全境,故有必要在位置适中的地方设置陪都,加强对全国的控制。如西周的雒邑、明朝初年的北京開封府。
政权兴起于边疆,原先建都也在边疆,后来政权强大,入主中原,为了便于控制全境而迁都内地,同时将原来的首都改为陪都。这种情况以非漢族政权居多,如金朝的上京会宁府、清朝的盛京奉天府。
首都本为全国政治和军事中心,但随着全国经济文化中心的转移,首都已不具有优势,乃在全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便利的地方营建陪都。这种情况下的陪都往往和首都并列为全国性政治中心,如隋朝和唐朝时的东都洛阳。
统治者因巡幸或躲避战乱临时住过或長期因戰爭遷駐辦公的地方,为了纪念而建陪都。这种情况下的陪都往往就是临时首都或实际首都。如唐朝安史之乱后的南京成都府、南宋的杭州(臨安府)、中华民国的陪都重庆等。
君主的興起之地(或出生地、祖籍),常被称为“龙兴之地”,为了突出其地位以显示与其他地区不同因而设置陪都。如武周的北都并州、明朝的中都凤阳府。
历代设置的陪都都符合以上五种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。

例子 编辑

中国历代 编辑
中國最早的陪都出現在西周初年設立的雒邑。當時周公旦將東方的雒邑建為陪都成周,用來集中監視叛心不定的前商朝貴族頑軍。此后,這一習慣被不少朝代沿用。
戰國時期,燕國在武陽設下都。東漢首都在洛陽,另將西漢故都長安設為西京,在開國皇帝劉秀的故鄉南陽設立南都。三國中的曹魏有五都,分別是首都洛陽,以及譙邑、長安、鄴城、許昌四個陪都。同時,東吳也有陪都,即武昌。北魏時期,孝文帝遷都洛陽后,將故都平城定為北京。東魏時期,高歡定都于鄴都,稱上都,又以晉陽為下都。
隋朝定都大興城,隋煬帝遷都洛陽,稱洛陽為東京,以大興為西京,始設置留守。唐朝定都長安,但仍重視洛陽。武則天時期曾經定太原為北都,并遷都洛陽。唐玄宗時期又以長安為西京,洛陽為東京。并數度定河中府為中都。安史之亂后,成都和鳳翔又封為南京和西京。上元元年,又以江陵為南都,与南京成都并存,寶應元年后罢西京鳳翔京名。
五代十國時期,後梁以開封為首都,稱東都開封府,以洛陽為陪都。其后的五代朝代中不少都沿襲如此。在這期間,魏州、真定、太原、西安等也當過陪都。南昌府曾在公元961—975年作为南唐的陪都,称为南都。北宋以開封為首都,稱為東京,立洛陽為西京河南府,歸德府為南京,大名府為北京。南宋時期,臨安稱行在,紹興稱行都,建康則為陪都。
西夏以懷遠鎮(今寧夏銀川)為首都,稱為東京興慶府,立靈武為西京西平府。遼朝以上京臨潢為首都,又以幽州為南京;以雲州(今山西大同)為西京;以遼陽為東京。統和廿五年又建中京大定府(今內蒙古寧城為首都。金朝最初以會寧府(今黑龍江哈爾濱市)為首都,稱上京;臨潢府為北京;遼陽府為南京;大定府為中京;大同府為西京。貞元元年遷都燕京,即今北京市,稱中都大興府。并改原南京為東京,廢去臨潢府北京名號,改原中京大定府為北京。又立開封為南京。
元朝定都北京,稱大都,以舊都上都開平府(今內蒙古多倫)為陪都,并稱兩都。明朝朱元璋建都應天府(今江苏南京)。洪武元年曾設開封府為陪都,但不久即罷。洪武二年,設鳳陽府為陪都,稱中都。明成祖將首都遷往北京,應天府南京則作為陪都。清兵入關后,清廷定都北京,又以舊都盛京(今遼寧瀋陽)為陪都。
二戰期間,1937年10月,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遷都重慶。[1]:36中華民國將中央政府機關遷往重慶,也稱陪都。1948年1月,國民政府明令,定北平為陪都。[1]:53中華民國在國共內戰失利,播遷到台灣後,位於台北、由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,曾經仍然將首都標注為位處中國大陸的南京市,而將台北市視為臨時首都。但自1980年代起,中央與地方政府即已多次稱台北市為首都,尤其在解嚴後,隨著政治民主化和本土化,如今中華民國官方在對外宣傳上,均已將首都標為台北市。民間與政黨之國內用詞亦然。